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怎么处理

14夏蝉冬雪 | 07-04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通常需要根据撤销原因和具体情况来处理。

1.重新审查: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是因为原决定存在程序错误或证据不足等可纠正的问题,行政机关应当重新审查案件,根据新的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2.恢复原状: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是因为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那么原状应当得到恢复,被处罚人不应再受到不当的处罚。

3.赔偿损失: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给被处罚人带来了损失,如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等,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赔偿。

4.追究责任: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过错,如违法行政等,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上诉或申诉:被处罚人对撤销的决定不服,也可以选择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法院上诉或申诉。

拓展资料:

1.行政复议: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先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援助:如果被处罚人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并非必然导致行政处罚的取消,具体是否取消,需要看撤销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5.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决定被撤销。

总的来说,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后,处理方式应根据撤销的原因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同时,被处罚人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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