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什么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则:
1.合法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设定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行政许可。
2.必要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必须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设定没有实质意义或者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解决的行政许可。
3.便民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必须方便申请人申请,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公开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等信息,公平对待申请人,公正审查申请。
5.期限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必须规定许可的有效期限。
拓展资料:
1.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制定、征求意见、审查、决定、公布等步骤。
2.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如果设定行政许可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设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还可能被追责。
3.设定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公众的监督等。
4.设定行政许可的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5.设定行政许可的社会效益:通过设定行政许可,可以有效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设定行政许可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各项原则和规则,保证许可设定的合法、必要、便民、公开、公平、公正,以有效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