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事项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涉及以下领域:
1.公共资源配置: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使用、公共资源的交易等。
2.市场准入:包括设立企业、设立职业资格、设立专业服务机构等。
3.个人和组织的行为管理:包括公共场所的使用、交通运输的管理、环境的保护等。
4.公共服务的提供:包括公共设施的建设、公共服务的提供、公共产品的生产等。
5.其他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1.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2.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3.行政许可的变更和注销:行政许可的变更和注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4.行政许可的监督:行政许可的监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5.行政许可的救济:行政许可的救济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事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