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收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其中:
1.收入总额: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按照税法规定不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
3.免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按照税法规定不计入收入总额且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4.各项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5.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企业在以前纳税年度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的亏损。
拓展资料: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3.税金: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及附加。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损失,包括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等。
5.其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外的其他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基础,企业应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便正确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