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飞机携带化妆品规定

20cesar | 07-02

乘坐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时,携带化妆品的规定如下:

1.液体化妆品限制:乘客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的液体、凝胶状及喷雾类化妆品每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所有化妆品必须装入一个单个透明塑料袋内,且总体积不超过1升(即约20*20厘米大小的塑料袋)。

2.托运行李规定:对于超出手提行李规定的化妆品,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但须确保包装完好,避免泄漏造成损害。

3.特殊化妆品要求:如含有易燃或腐蚀性成分的化妆品,无论容量大小,都应放入托运行李中。

4.免税店购买化妆品:旅客在机场免税店内购买的液体化妆品,只要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封装,并附有购物凭证,可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5.具体数量限制:虽然对化妆品的数量没有明确规定,但建议旅客合理安排并控制携带总量,以符合航空公司对手提行李重量的要求。

东航关于携带化妆品的其他注意事项

1.安检流程:所有化妆品在通过安检时都需要单独取出接受检查,即使它们已装在透明塑料袋中。

2.化妆品包装:强烈建议旅客将化妆品装在防漏包装中,并将瓶盖拧紧,防止旅行途中意外泄漏。

3.婴儿用品规定:婴儿食品和药品(包括乳液、膏霜等)不受上述液体限制,但需在安检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4.国际航线与国内航线差异:不同航线可能有不同的安全规定,请在出行前向东航查询具体航线的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搭乘东航飞机时,携带化妆品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尤其注意液体化妆品的体积限制以及妥善包装。为了确保顺利登机,建议乘客提前了解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个人物品。同时,随时关注航空公司的最新通知,以免因规则调整带来不便。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63626085@qq.com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