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带化妆品的规定

20涔溶淙浯浔 | 07-05

东航对携带化妆品的规定包括种类、数量和包装要求。

东方航空公司对于旅客携带化妆品的规定如下:

1. 种类:旅客可以携带化妆品、香水、护肤品等个人用品。

2. 数量:东航规定,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凝胶、喷雾等液体化妆品,总量不得超过100毫升。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需作为托运行李办理。

3. 包装:液体化妆品需置于透明、可重复封闭的塑料袋中,每袋容量不超过1升,且单件行李中不得超过1升。此外,旅客需在行李标签上注明“化妆品”字样。

拓展资料:

1. 旅客在携带化妆品时,应注意产品标识清晰,避免携带假冒伪劣产品。

2. 东航对于托运行李的重量和体积有限制,旅客需在购买机票时了解相关规定,以免超重或超大体积。

3. 如旅客携带特殊化妆品,如液体药物等,可提前与航空公司联系,了解是否需要办理特殊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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