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6丶夏_茉弋/ | 07-04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购进固定资产:对于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除非是购进的动产租赁服务。

2.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或劳务: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企业自用的办公楼等,那么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3.购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用于员工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比如购进的食堂用具等,那么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因为非正常损失而无法使用,比如被盗、丢失等,那么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5.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况:除了以上四种情况,税法还规定了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比如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等。

拓展资料:

1.购进的货物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①直接购买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总的来说,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或劳务、购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注意准确区分各种情况,以确保正确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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