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上年工资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补发的上年工资应按照实际发放月份来申报个人所得税。
1.确定发放月份:补发的上年工资,虽然本质上是上年的收入,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按照发放的月份来确定所得税的申报月份。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在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4.注意事项:如果补发的上年工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导致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提高,因此,纳税人需要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拓展资料:
1."减除费用"是指每月5000元的费用扣除。
2."专项扣除"包括三险一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外,国务院决定予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申报期内"通常是指每月的1日至15日。
总的来说,补发的上年工资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实际发放月份来计算和申报,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扣除项目,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