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及职权定位

18sunset | 07-04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三者之间各有其职权定位,相互制衡,共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

1.股东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

2.董事会: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监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拓展资料:

1.除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还可能设立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职权定位是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保护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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