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原则和要求

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统一、诚实守信、公正公开和高效便民。
1.职权法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必须由法律授予,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无效。
2.程序正当: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的审批、行政处罚的执行等,都要遵循法定的程序。
3.权责统一: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必须统一,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
4.诚实守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欺诈、误导公众,也不能随意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决定。
5.公正公开: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行政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6.高效便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必须高效快捷,尽量减少公众的负担和麻烦,尽可能地提供便利。
拓展资料:
1.职权法定原则强调的是行政权力的来源和依据,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2.程序正当原则强调的是行政行为的过程,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权责统一原则强调的是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体现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诚实守信原则强调的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准则,体现了行政主体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5.公正公开原则强调的是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体现了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6.高效便民原则强调的是行政行为的效率和服务性,体现了公众的便利权和服务需求。
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原则和要求,既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只有遵循这些原则和要求,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高效,才能真正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