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法工资标准底薪

2940、亦南巷 | 07-0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东莞劳动法工资标准底薪为2300元/月。

这是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较之以前的底薪有所提高,体现了广东省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这个底薪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此外,企业还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支付加班费。

拓展资料:

1.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加班费计算: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

3.试用期工资: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病假工资: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5.产假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东莞劳动法工资标准底薪的设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规范。企业在支付工资时,不仅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还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同时也要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如病假、产假等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63626085@qq.com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