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一次记6分有哪些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规定,校车驾驶人一次记6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2.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驾驶校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开启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4.驾驶校车在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5.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拓展资料:
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2.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3.驾驶校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开启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4.驾驶校车在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5.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综上所述,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安全,更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每一位校车驾驶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