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保从哪年开始的

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1997年。
1997年,大连市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正式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通过设立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变化,大连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
拓展资料:
1.覆盖范围: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全市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2.缴费标准: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
3.医疗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种医疗、门诊统筹医疗和大病保险等。
4.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政府补贴和其他收入构成,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
5.服务网络: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服务网络包括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为参保职工提供了便捷的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