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生效

21巡山小妖精 | 07-04

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生效是正确的。

地役权是指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方土地,以提高自己土地效益的权利。在中国,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需要经过合同约定和登记两个步骤。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地役权虽然在合同生效时就已经设立,但如果未经登记,那么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其他人善意地购买了该土地,那么他就可以不受地役权的约束。

拓展资料:

1.地役权登记的作用:地役权登记能够起到公示的作用,使得其他人能够通过查阅登记薄得知土地上是否存在地役权,从而保护了其他人的利益。

2.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3.地役权的变更和消灭:地役权的变更和消灭也需要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地役权的设立费用:地役权的设立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合同约定的费用和登记费用。

5.地役权的优先权:如果同一土地上存在多个地役权,那么设立在先的地役权优先于设立在后的地役权。

综上所述,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生效,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地役权的公示作用。因此,在设立地役权时,应尽量进行登记,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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