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

30安子澄 | 07-05

对于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最新规定为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断缴、欠缴的,允许补缴,补缴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1.补缴范围:补缴对象为退役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退役后参加工作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退役后未就业的,允许补缴。

2.补缴年限: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3.补缴费用:补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4.补缴流程:退役士兵本人向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退役士兵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并办理补缴手续。

拓展资料:

1.补缴基数:补缴基数以退役士兵入伍前最后一次参保缴费的基数或本人申请补缴年度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2.补缴比例:补缴比例按照退役士兵入伍时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执行。

3.补缴方式: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方式为一次性补缴,补缴后不再办理退保。

4.补缴期限:退役士兵应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向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5.补缴后果:如退役士兵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补缴申请,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且在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有利于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对于退役士兵的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士兵应积极了解并按照规定申请补缴,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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