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包括哪些单位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机关法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单位:
1.国家权力机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等。
2.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等。
3.审判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等。
4.检察机关: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等。
5.军事机关:如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组成部门,军队的各级机关等。
拓展资料:
1.机关法人与一般法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关法人是以国家名义行使职权的,而一般法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的。
2.机关法人的设立,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由个人或团体任意设立。
3.机关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审判、检察、军事等职能。
4.机关法人的财产,主要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形成的,其财产不能用于营利活动。
5.机关法人享有豁免权,即对于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债务,国家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总的来说,机关法人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单位。这些单位因行使职权的需要,依法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