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是什么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是指在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这种情况下的企业合并规定。
1.合并原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2.合并日的确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通常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3.合并成本的确定:合并成本通常为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4.账面价值的调整:对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合并方应将其调整为留存收益。
5.商誉的确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确认商誉。
拓展资料:
1.合并报表的编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合并方及被合并方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情况。
2.被合并方的处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合并方应将其调整为留存收益,且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3.合并方的处理: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4.股权支付的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按照合并后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5.控制权转移的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控制权在合并日之前已经转移,合并方应当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主要包括合并原则、合并日的确定、合并成本的确定、账面价值的调整以及商誉的确认等方面,这些规定对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