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贸易术语是装运港交货吗

时间:09-17人气:17作者:千鸟飞飞

CFR贸易术语确实是装运港交货的一种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并装上船,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买方。卖方承担主运费,买方负责保险和卸货费用。上海港出口一批服装到洛杉矶港,卖方负责安排船只并支付海运费,货物装船后风险即转移给买方,买方自行购买海运保险并负责在目的港的卸货事宜。

CFR与FOB的区别在于卖方需支付主运费。鹿特丹港进口一批机械设备,CFR条件下卖方负责订舱并支付到鹿特丹的海运费,买方只需在货物到港后办理清关和提货。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作为交货凭证,买方凭提单在目的港提货。这种术语适合买方有自行安排保险能力的情况,国际贸易中应用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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