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30作者:紫藤花
购买手推车应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成本。手推车作为企业日常运营中的辅助工具,价值一般不高,使用期限通常在1年以内,符合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企业购入手推车时,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领用时再根据企业采用的摊销方法,一次或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这种处理方式符合会计准则对低价值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
手推车也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当手推车单价较高(一般超过2000元)、使用期限超过1年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购入时借记"固定资产",领用时不再一次性摊销,而是按月计提折旧,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企业需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原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信息。折旧方法可选择直线法、工作量法等,确保资产价值在使用期内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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