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6作者:心在流浪
水稻合作社销售自产大米享受免税政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直接销售自己种植、加工的大米符合这一条件。合作社需提供产地证明和自产声明,证明大米来源于自有农田。合作社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享受增值税减免。许多合作社通过直销、社区团购等方式销售免税大米,价格比市场同类产品低15%-20%。
合作社销售大米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合作社将利润返还给成员时,这部分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合作社购置农机设备可享受税收抵扣,最高达设备购置价的30%。部分地区对合作社给予土地使用税减免。某合作社通过免税政策,将节省的税收资金用于购买先进烘干设备,提高了大米品质,年销售额增长40%。这些税收优惠降低了合作社运营成本,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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