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从哪年开始征缴

时间:09-15人气:23作者:红尘紫陌

失业保险制度始于1999年1月1日,当时《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项制度要求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1%缴纳。全国范围内,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率先执行,随后扩展到所有城市和县镇。数据显示,当年参保人数超过1亿人,基金收入达到150亿元。这项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至80%。

失业保险的前身是1986年建立的待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职工。1993年,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覆盖面。1999年条例实施后,制度更加完善,缴费比例和领取条件都有明确规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这项制度帮助2000多万失业人员渡过难关。2018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5000亿元,为经济波动提供了稳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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