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28作者:萌妹子
《选举法》是在1953年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活动,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自1953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1.《选举法》规定了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如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等。
2.《选举法》规定了选举的程序,包括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确定和公布选举结果等。
3.《选举法》规定了对选举的监督和保障,包括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对选举结果的复查、对违反选举法行为的制裁等。
4.《选举法》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与选民的关系。
5.《选举法》规定了选举经费的来源和使用,以保证选举活动的正常进行。
《选举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保障了公民的选举权利,规范了选举活动,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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